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一共分为:受理、初审、公布、实质审查和授权五个阶段。申请人提供原始技术资料和个人信息;委托专利代理机构,签定委托代理协议,撰写一份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专利申请文件;向国家专利局提交该专利申请文件,取得专利申请号,交纳专利申请费用。
受理阶段:申请人准备好相关文件资料送交国家专利局,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之后进行审核,主要查看申请文件的印刷是否合规,有无涂改,附图、照片是否清晰,文件是否齐备等问题,如果审查过后符合要求,专利局将会确立申请日给予申请号,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。
初步审查阶段:受理成功的专利申请自动进入初审阶段,初审阶段主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的缺陷进行审查,包括申请内容是否符合《专利法》相关范围,是否构成技术方案,是否缺乏单一性等。
公布阶段:初审合格之后专利局会下发初审合格通知书,之后进入公布阶段,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前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,就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8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,反之,如果提前提出申请,就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,申请公布之后,申请人可获得临时保护权利。
实质审查阶段:发明专利在公布之后而且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并已经生效的,就进入实质审查程序。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,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,申请既被视为撤回。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、创造性、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。
授权阶段:发明专利在通过实质审查时没有被驳回的,即可按规定进入授权程序,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,申请人进入授权登记准备,经过一系列的复核、校对,修改之后,专利局就会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,申请人要在两个月内按照通知书上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和缴纳费用,至此,专利局将会授予专利权,颁发专利证书。